日前,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以下称《国家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国家通知》要求,严密防范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强调,疫情防控期间,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平安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国家通知》中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和配合,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强信息报告,强化医疗机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通知》明确,对疫情防控期间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加快审判。(诊疗救治组 医政医管处)